所謂的吸引力法則並不是真的能夠心想事成,而是可以吸引你心中所想要的事情。如果真的這麼好,為什麼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使用呢?而是只有少部分的人才能成功呢?一部分是因為取樣的問題。嘗試的人很多,但是真正成功的人很少,為什麼?除了機率問題之外,我認為所謂的吸引力,並不是真的吸引力,而是一種視網膜效應。 所謂的視網膜效應說的事情是,當我們自己是什麼狀況,就會很容易發現世界就是那個樣子,例如如果懷孕了,就會發現到處都是懷孕的人,如果生小孩了,就會發現到處的是小孩,如果買車的,就會發現到處都是相同的車,這是因為人的注意力會被相同是事情所吸引,因此會產生bias,而吸引力法則就是視網膜效應的一個延伸。表面上是吸引力,實際上則是注意力的轉移。 把注意力移動到美好事情的發生,自然就可以讓美好的事情盡到自己的意識之中,只有美好的事情盡到自己的意識之中,才有可能真正去接受它。美好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我們只要去接受它就好了。唯一要注意的事情就是,相信與感受那些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