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 vs 法律

即使憲法再怎麼改

對詐騙集團行為的罰則 不論是的新或者是舊的憲法

應該都可以設計得 更加合理

或者就算有法也沒用

 

同樣的 對於所得稅的標準扣除額  每月 只有 44000 / 12 = 3666. 元

相對於小量有錢人的 不用繳稅 或者 使用現在的最低賦稅制

對於大量的 不有錢的人而言 明明就是 劫貧濟富的行為

 

憲法不管再怎麼改

訂出白痴法律的機會還是高的很

 

或者說 就算憲法不改

還是可以把白痴的法律改得好一點

 

過失致死 肇事逃逸 都是五年以下徒刑

一般的判例 平均而言 又是兩年左右

得易科罰金 又可緩刑兩年

等同沒判

 

如果政治人物真的關心平民百姓

我們現在的新聞 政治議題就不會是這些具有爭議性的議題

而是完全沒有爭議性的改善法令政策 與執行

 

不過民主政治的好處就是這樣

就算他們不關心我們

也要裝得很關心

裝到連他們都自認為很關心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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