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個村莊 準備實行民主制度 村莊A採用相對多數的決策模式 村莊B採用絕對多數的決策模式 村莊C則需要全村的人同意才行 一開始他們遇到稅收的問題 村莊A是這樣子的: 有人說 收稅要用累進的比例 因為窮人賺得少 富人賺得多 所以按比例納稅的話 窮人 中產階級 富人 分別要交 5% 10% 30%的所得 雖然富人的反對聲浪不斷 但是中產階級有一小部分的人靠向窮人 而另一小部分的人則放棄投票 以相對多數而言 法律很快就通過了 村莊B則是這樣子的: 他們本來要用累進比例的稅法 可是一直沒辦法通過 因為中產階級與富人都說 應該用相同的比例 10% 他們說雖然他們賺得錢比較多 可是那是努力加班得來的 在相同的比例下 他們繳得稅就已經比窮人多了 如果用累進比例的方式 對努力的人是一種處罰 因此窮人也覺得可以接受 反正 其他人繳的稅都比我多 法律就這樣通過了 村莊C看了另外兩個村莊都解決了收稅的問題 可是因為他們採用全村都要同意的決策模式 而富人們老是有幾個人不同意 法律就一直無法通過 他們說 我有錢是因老爸老媽辛辛苦苦存下來的 窮人的父母卻把錢拿去享受 而我們也沒有把錢拿來享受 而是拿來買設備廠房 讓大家工作比較輕鬆 我們的遠見與刻苦 才有今日的所得 如果用相同的比例10%來繳稅 我們覺得是不公平的 難道同樣的一餐排骨飯 會因為不同所得而需要支付不同的價錢嗎? 因此 富人們提出 要繳相同數目的稅金 而非相同比例 但是他們也會提供窮人們良好的工作與訓練 並且以合理的價錢支付薪水 窮人們就說 我們會窮主要是因為找不到好工作 既然有了好的工作 那我們就不算窮人了 只是不能再像以前那麼閒了 雖然拖了久一點 大家最後也就接受這樣的稅法 這麼一來民主到底是什麼?